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全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近日,团市委制定下发了《全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了工作的目标任务。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首要任务是建设直属团组织。要以镇区为重点,用社会上已经存在的青年聚集方式和载体建团;按照平均1名乡镇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2个直属团组织、1个乡镇新建不少于20个直属团组织的工作标准,力争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乡镇完成实体化“大团委”组织体系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是以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的委员会为主体,由镇区内依托区域性、功能性聚集载体建立的大量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乡镇团委。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既指导、推动村团组织工作,又直接组织、联系、团结镇区内的农村青年;既有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的领导机构,又有镇区内以区域划分、功能性划分建立的各类直属团组织,如学校、机关、商业、工业、农业、社区、文体、社会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委(总支、支部)等。
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大力建设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运用镇区内青年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形成的社会化聚集方式,按照区域性聚集载体(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居住社区等)和功能性聚集载体(机关事业站所及其延伸服务单位、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文体兴趣组织、大学生村官组织等)两种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乡镇直属团组织的形式、名称(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定。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可由乡镇团委委员兼任,也可选拔思想认识高、热爱团的工作、组织能力强的青年党团员兼任。新建的直属团组织由乡镇团委管理,与村团组织是并列关系;已有的团组织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思路进行系统梳理,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可实行双重管理;对于农村流动团员,可根据其工作或生活的聚集方式参加多个团组织的活动,实行多重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认真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中青办发〔2012〕19号),以开展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生态示范社创建活动为载体,示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工作。既要注重抓好已建农村专业合作社团组织规范化运行,增强组织活力,又要把握特点规律,找准工作路径,通过借助党建成果建团,依托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建团,选树示范社带动建团以及联合建团等方式,着力扩大团建覆盖面。团组织建立后,规模较大的可隶属于县区团委,规模不大的可视情隶属于乡镇团委或村团组织。三是设计开展好团的工作和活动。要认真吸取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处理好直属团组织“建、管、活”的关系。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内容设计,结合农村青年需求,找准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实现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与团的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直属团组织要加强基础团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的原则,重点开展文体类、技能培训类、公益服务类、就业创业类等农村青年喜欢的活动。要保证必要的活动频次,原则上每月都要开展团的活动,注重提高活动质量,扩大参与范围,不断增强团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激发团的组织活力。注重发挥金融系统挂职干部和宣讲团讲师作用,扎实开展好农村青年金融创业培训村村行活动,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致富信息和信贷支持。
方案还明确了工作步骤,要求各乡镇街道团委要于2013年1月底前(农历春节前)要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